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能力,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足需求、优化布局、提质培优、协同发展”的总体思路,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紧密合作,加快构建符合时代要求、具有南京特色的职业教育新发展格局,为促进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底,以中职为基础、高职为主体、本科为引领的南京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成。全市职业教育规模结构更加合理,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治理水平显著提升,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契合,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更趋完善,政社行企多元参与的办学格局更加健全,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全市职业教育育人水平、服务能力、综合实力领跑全省,走在全国前列。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1. 推进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推进理想信念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统筹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建设,培育和遴选10—15个市级思政课教学创新团队、50个思政课示范课堂、100个课程思政教育案例、100个课程思政示范课堂。(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
2. 实施“三全育人”综合试点改革。落实《江苏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实施“六个一”育人工程。深化体育艺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培育10所“三全育人”典型学校,遴选50个德育特色案例。实施职业院校思政工作能力提升计划,开展德育管理人员、思政课教师全员培训。遴选、培育2所左右省级“课程思政”示范学校,省级20个左右示范专业和省级50个左右示范课程。加强班主任队伍专业化建设,办好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业务能力比赛,培育和遴选10—20个市级“名班主任工作室”。严格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核定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
(二)持续优化职业院校结构布局
3. 优化职业教育办学层次。明确“中职基础、高职主体、本科引领、硕士试点”的办学定位。以省中职“双优计划”建设标准整体推进全市域中职教育的提优发展。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开设“职教高考”班,为应用型本科高校输送更多优质生源。实现五年高职行政区全覆盖,升格1—2所以五年制为主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加强市属高职院校标准化建设,完善校园及专业建设布局。强化市属本科院校服务南京战略的属地定位,设计并做好中高本一体化贯通培养项目。加强技工院校规范化建设,促进技工院校健康有序发展和整体办学水平提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江北新区、各区)
4.促进不同类型教育相互融通。优化职业教育类型、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采取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等措施,保障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推动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依托职业教育资源,建设20个市级公共职业体验中心,在中小学广泛开展职业启蒙教育和劳动教育。鼓励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开展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支持职业院校服务属地开展职业培训和社区教育,联合社区(街镇)共建社区教育基地或举办社区学院。扩大职业院校承担培训的规模。发挥属地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优势,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和培训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江北新区、各区)
(三)持续提升职业教育治理能力
5. 完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由教育、人社、发改、工信、财政、农业农村、商务、文旅、编办等部门组成,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人社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有关职业教育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互享发展支持政策。将各地职业教育发展任务落实情况列入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范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委编办,江北新区、各区)
6. 建立职业教育资源预警调控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接受更高层次更高质量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科学应对多孩政策带来的学龄人口变化,建立与普通高中教育办学规模同步发展的职业教育资源增长机制。江宁区和江北新区要完善与社会经济和人口分布相适应、与主体功能区相匹配、与产业园区相对接的职业教育布局。新增3所职业学校。现有职业学校优化布局、挖潜扩容,提升办学规模,校均在校生达到3000到5000人。成立南京市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重点聚焦创新型产业体系建设,定期发布行业人才供求信息、专业与产业吻合度预警报告等,指导职业院校动态调整专业结构布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投促局、市卫健委,江北新区、各区)
(四)持续强化职业教育队伍建设
7. 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管理队伍。完善职业院校书记(校长)和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到2025年,培养10名“领军型校长”和20名“新兴产业学院院长”,各级各类管理干部培训覆盖全部职业院校书记(校长)和管理干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江北新区、各区)
8. 健全和完善教师队伍培训体系。完善研训一体的专业教师研修工作机制,保证专业课教师以多种形式参与企业实践时长累计每年不少于1个月。支持并鼓励骨干教师以不低于1年的时长长期深入参与企业实践。依托产教融合型企业,建立覆盖主要专业领域的10个教师企业实践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
9. 完善职业院校教师招聘制度。制定符合职教特点的职业院校教师招聘办法,加大职业院校选人用人自主权。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紧缺型、创新型、复合型的高技能人才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具有特殊才能的行业专家和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要求。支持职业院校按不超过专任教师30%的比例自主招聘兼职教师。建立校企人员双向流动、校企互聘兼职的常态运行机制,完善兼职聘用教师管理办法,依法保障非在编教师待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江北新区、各区)
10.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职业院校参与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应当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和管理,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用于支付本校教师和其他培训教师的劳动报酬。其中,对校企合作所得收入,可按校企合作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对科技成果完成转化作出重要贡献人员可按规定给予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对开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相关合同经认定登记的,按照科技成果转化有关规定执行。对学校以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予以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江北新区、各区)
(五)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11.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全面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培训、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支持六合区依托龙袍新城建设,整合高校、职业院校和企业资源,组建南京六合龙袍新城新能源产教联合体。鼓励企业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探索职业院校的二级学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新培育15个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推荐省、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企业。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实行联合订单式培养技术技能人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六合区)
12. 丰富校企协同育人载体。落实政策激励措施,鼓励以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吸引优势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研发中心、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支持行业领军企业主导建设全市乃至全省性职教集团,打造实体化运行的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推动建设2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市级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进一步发挥专业学院功能,打造符合产业发展的专业群、产业链。支持高淳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园,基于南京都市圈打造产教协同育人共同体,服务都市圈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高淳区)
(六)持续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13. 强化办学质量提升载体建设。贯彻落实职业院校设置标准、专业标准、专业教学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等一系列国家和省职业教育相关标准。完善职业教育教材规划、编写、审核、选用使用、评价监管机制。支持校企合作开发适应区域产业发展的工作手册式、活页式、融媒体教材和配套数字化资源。完善大赛制度建设,保持技能大赛、教学大赛、班主任业务能力比赛、创新创业比赛等各项竞赛成绩可持续领先。培育推广职业院校标志性教学成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14. 完善办学质量监管评价机制。完善政府、教研机构、行业企业、学校、社会等多元主体参与的质量监管评价机制。建立完善多方参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动态调整和审核审批制度。构建市级职业教育督导与视导体系,组织开展区域监测工作。建立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对“稳增长、稳就业”的贡献度评价制度。健全技能全员测评制度和课程统考等学业水平质量检查制度。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职业院校校内规则制度体系,优化职业院校内部治理结构。巩固市、校两级质量年报发布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
(七)持续提升数字化和国际化水平
15. 推动职业教育数字化建设转型升级。统筹建设一批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和在线开放课程。鼓励职业院校加强智能化虚拟仿真实训平台、智慧校园、智慧教室、智慧图书馆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推进职业院校数字化教育和管理平台建设、线上线下教学平台建设。开展职业院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2.0提升工程,落实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全员培训。建立数字化环境下学生学习能力指标体系。遴选10所左右省级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遴选10个左右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遴选建设10个左右市级专业教学资源库,遴选认定200门市级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100部市级数字化教材。(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16. 提升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积极推进“金陵工坊”职教品牌建设,培育和遴选8所品牌学校。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职业教育与特色文化交流与合作,支持职业院校国外办学,参照国际先进专业建设标准、课程标准、资格证书标准,与承载地教育部门和企业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技术技能人才。鼓励和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生来宁研学交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生交流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外办、市人社局,江北新区、各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引导广大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选优配强院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全面开展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促进学校各级党组织战斗力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江北新区、各区)
(二)完善经费保障制度。市区财政要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建立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保证职业教育经费稳步增长,切实保障职业教育发展经费需求,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高质量发展,健全职业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落实举办者投入责任,拓宽经费来源渠道。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资金财政补助政策,完善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江北新区、各区)
(三)大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深入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动模范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活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技术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推动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良好氛围。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江北新区、各区)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2023年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