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03-30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2019年3月30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扎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动现代农业提质增效

1.做精做强高效特色产业。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两区”划定工作,全面实施耕地轮作休耕。着力构建以优质粮油、绿色蔬果、精品园艺、健康养殖为主导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重点打造高淳螃蟹、溧水“五莓”、江宁花卉园艺、浦口苗木、六合蔬果、“两河两湖”流域稻米等优质特色农产品基地。加快建设六合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提升溧水白马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水平,加快建设六合等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带动提升小农户发展能力。加大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监测防控力度,严格落实防控举措,确保产业安全。

2.做大做强农业园区。以南京国家农创园为引领,整合提升41个市级以上农业园区,建设引领型特色产业示范园。实施农业“两落地、一融合”工程建设,推进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争创一批省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壮大南京农业科技创业创新联盟。到2020年,农业劳动生产率达13万元/人,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70%。

3.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推进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和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开展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建设。以“宁米”品牌打造为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区域优势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志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到2020年全市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超过60%,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4.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动整镇(街)、整村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区。允许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指标在市内调剂,收益继续用于农田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等工作。到2020年全市高标准农田比重达72%,农业机械化水平达88%。

二、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

1.强化乡村规划引领。明确重点集聚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一般提升类等村庄分类,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完善省级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提供南京市农民住房户型图集和施工图方案供选用,引导建设南京特色民居。推动建立乡村责任规划师制度,鼓励优秀设计单位和规划师下乡,引导乡村规划建设。规划建设一批农业、旅游、康养、创意类产城融合小镇。

2.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对标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确保高质量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2019年,力争规划布点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020年,打造111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确保垃圾科学分类、污水应收尽收、厕所改造提升;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力争达100%,每个涉农社区、行政村至少有2座无害化卫生公厕,美丽乡村、景点景区周边公厕达到二类及以上标准,农村人居环境取得阶段性明显改善。

3.大力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以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为抓手,统筹抓好特色田园乡村、美丽乡村示范村、田园综合体建设,推动美丽乡村提档升级。到2020年培育35个左右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建成5个市级田园综合体,累计建成市级以上美丽乡村示范村(宜居村)1000个;新增(提档升级)10家江苏省星级乡村旅游区。提升传统村落保护水平,有效保护60个省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

4.推动农村绿化美化。开展农村道路和村庄绿化美化、河道综合整治及“美丽庭院”评选,到2020年完成农村道路绿化2000公里,村庄绿化覆盖率达29%;建设90个绿美乡村、130个水美乡村和80个省级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推动农业投入品减量,推行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和包装废弃物集中回收处理,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较2015年削减5%,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

5.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建设,到2020年完成农路提档升级1000公里。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支持农村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到2020年平均每个街镇建设中心3个左右。加快优化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划布局和提档升级,到2020年建设15个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完善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95元。加快农村殡葬设施建设,2019年新改扩建公益性骨灰纪念堂50座以上,实现以农业为主的街镇至少有一座公益性骨灰纪念堂。

三、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1.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今年底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深入实施9个发展能力提升项目,强化产权量化、委托经营、租金分红关键措施,带动200个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村均增收20万元以上。进一步加大对六合、高淳高质量发展的帮扶力度,集中连片欠发达地区关键性工程向优势特色扶贫产业项目集中。把防止返贫摆到更加重要位置,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督促脱贫攻坚重点政策措施落实,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2.构建缓解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继续推动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到2020年每人每月不低于470元;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1%左右,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保障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各报销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适当提高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探索给予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夹心层”群体政策支持。

3.改善贫困家庭居住条件。深入实施《关于改善农村贫困家庭住房条件的实施方案》,确保2019年全面完成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现有危房改造任务,实现农村贫困群众住房条件整体改善。

四、大力拓展农民增收空间

1.扩大就业促增收。加大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培训力度,全面推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政府补贴”培训服务模式。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落实登记失业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免费培训和在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政策。2019年,筹集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岗位8万个,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3.5万人次,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2.支持创业促增收。推进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建设一批返乡创业园(基地),引导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新创业。将各类财政创业补贴和税费减免政策全面覆盖到创业农民,为农村创业者提供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合伙创业最高为50万元的优惠政策。到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9万元。

3.创新业态促增收。办好南京农业嘉年华,提升全国创意休闲农业示范中心发展水平。积极培育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扶持建设乡村旅游创客基地2家;支持农民利用自有住房改造乡村民宿。到2020年,全市休闲农业接待旅游人次达3300万,实现综合收入超过100亿元。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做强智慧农业,深化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培育一批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完善“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联系机制。到2020年,建设省级“一村一品一店”示范村70个,农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交易额)1800亿元以上。

五、持续深化农村改革

1.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开展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到2020年基本完成。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统一登记,依法依规开展登记工作,做到应发尽发。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开展闲置宅基地复垦试点。巩固“大棚房”和“住宅式”墓地清理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用地,预留5%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加大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力度,允许各区开展全域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整治,盘活的建设用地优先用于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下乡创业。加大土地出让金支农力度,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落实征地留用地制度,积极推进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2.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回头看;加快推进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拓展试验,到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依法确立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加快筹建南京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强化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全面推行村级资金管理非现金结算,完善“三资”监管综合平台、“E阳光”手机APP平台,建设“阳光惠民”监管系统。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3.强化农村金融支持力度。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扩大“金陵惠农贷”贷款规模,优化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布局,规范发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进一步落实融资担保机构涉农担保业务补助政策,引导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涉农担保业务费率。不断提高支小支农担保业务规模和占比,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引导金融机构运用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扩大信用贷款比例。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品、提标、扩面,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气象指数保险、“保险+期货”等险种,稳步扩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险种补贴范围。

六、提升乡村治理和乡风文明水平

1.提升自治法治德治能力。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建设,指导农村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持续推进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村居法律服务站点标准化建设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到2020年农村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95%;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率98%。深入开展“崇德尚法”新型村、好家庭评选,持续开展善行义举榜、“金陵好人颂”“南京好人林”等道德典型宣传活动。

2.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加快推进农村“雪亮工程”,深化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农村地区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创新,提升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乡村交通、消防、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公共安全事件易发领域排查和专项治理。加强农村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建设,到2020年农村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达60%以上。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智慧调解”建设,到2020年街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实现全覆盖。

3.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学习推广马庄经验,继续寻找“最美家庭”,抓好农村居民思想道德建设。高质量推进江宁、浦口、高淳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到2020年完成全覆盖,力争打造1—2个全省有影响的中心。组织开展乡风文明指数年度测评,到2020年区级以上文明村和乡镇占比达60%。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深入开展殡葬领域乱象、非法宗教、赌博和非法传销治理行动,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不文明祭扫、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引导树立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节俭养德等文明风尚。

七、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深化新时代先锋行动,推行村级党组织星级化管理。抓好倒排10%的软弱后进村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持续选派第一书记,确保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全覆盖。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高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到2020年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的村占比35%以上。

2.完善村级组织和服务平台。到2020年实现村务监督委员会全覆盖。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继续深化“政社互动”,严格落实农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推进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行村级公共服务事项全程委托代理机制。支持开展农村社区互助和志愿服务,加快形成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为支撑的高效联动机制。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全市村级运转经费保障标准每年不低于30万元,原则上由区财政予以保障,市财政对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3.培养农业农村各类人才。把农村人才纳入各级人才培养计划予以重点支持。鼓励和支持农业领域人才申报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和农业项目。鼓励职业院校设置农村需求的专业及课程,支持高等学校发展涉农专业。建立涉农区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和农村人才定向委托培养制度,开展乡土人才“三带”行动,推进“定制村干”工程,通过岗编适度分离、在岗学历教育等方式,鼓励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

八、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1.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切实把抓“三农”、抓乡村振兴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化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健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实绩考核制度、统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今明两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表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

2.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建立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注重选拔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各级党政班子,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和基层一线。加强全市农村队伍建设,统筹街镇站所改革,强化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确保街镇有队伍、有资源为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