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12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更好服务国家和省对外开放战略布局

  (一)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支持在宁企业与“一带一路”国家开展产能合作,投资加工制造、资源利用、农业开发、商贸流通和科技研发等领域,兴办境外产业园区,稳妥有序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重大项目。积极组织南京企业参加“一带一路”市场展会。支持新开和增开南京至“一带一路”主要城市的国际航线,打造具有南京特色的中欧班列品牌线路。支持在宁企业、研发机构赴“一带一路”建立协同创新中心、离岸孵化器、海外研发中心,支持南京法人金融机构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开展南京国际文化交流平台建设研究,支持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标准国际化项目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外办、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局、贸促会,金陵海关、禄口机场海关、新生圩海关)

  (二)加快推进自贸区南京片区高水平开放。按照自贸区南京片区“1+1+9”系列文件要求,强化资源要素供给,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创新先导区、现代产业示范区和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加快推动自贸区南京片区与全市其他区域联动融合发展,设立联动创新区,推动建设全域自贸,实现“试在江北、用在南京、服务全省、贡献全国”的目标。(责任单位:市自贸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深入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开放发展战略。加强与长三角城市协同合作,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大力度推进对外开放,加快构建南京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依托南京特大城市、中心城市定位,高水平打造国际组织和总部经济聚集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金陵海关、禄口机场海关、新生圩海关)

  二、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提升利用外资质量水平

  (四)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领域。深入贯彻《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推广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放宽服务业、制造业等领域外资准入,放宽金融业和汽车制造业外资准入及业务范围限制,统一内外资建筑企业承揽业务范围。扩大新能源汽车、船舶设计、支线和通用飞机维修、教育、医疗、增值电信等行业的对外开放。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利用外资协调并进、量质并举、稳步提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建委、文旅局、投促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局)

  (五)落实各项外资促进政策。按照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支持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国家鼓励类项目扶持政策。鼓励外资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申请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外资企业申请总部扶持政策,鼓励外资企业人民币利润再投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科技局、税务局)

  (六)推动金融等服务业扩大开放。支持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经营人民币业务。依法依规减少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银行业、保险业机构和开展相关业务的数量型准入条件,取消外国银行来华设立外资法人银行、分行的总资产要求,取消外国保险经纪公司在华经营保险经纪业务的经营年限、总资产要求。扩大投资入股外资银行和外资保险机构的股东范围,支持海外战略投资资本、外资融资机构在宁投资设立或入股金融机构;积极开展QFLP,鼓励境外合格投资机构在我市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境外风险投资机构深度参与我市创新创业活动,参与企业上市培育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商务局,人行南京营管部,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七)保障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外资企业投诉受理机制,完善处理规则程序,全方位回应企业诉求。支持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依法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指导外资企业用足用好各项支持政策措施,做到内外资企业同等对待、一视同仁,增强外商长期投资经营信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司法局)

  (八)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和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发挥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制度效能,提高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便利性。优化涉及外资企业知识产权案件中对证据形式要件的要求,合理减轻外方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法院、商务局)

  三、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九)做大做强外贸主体。持续实施“破零”“破冰”行动,年新增400家以上。支持外综服企业发展专业化、特色化平台。支持企业利用FTA优惠政策和便利化措施扩大出口。重点引进出口导向型生产企业和贸易总部型企业,鼓励引导内贸企业开展外贸业务,支持外经工程企业扩大出口规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十)加大多元化国际市场开拓力度。制定实施对外贸易促进计划,鼓励企业深耕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培育本土企业境外品牌展;提升参加广交会、华交会和自办展中展的交易成效,全面优化海外市场布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贸促会,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十一)积极扩大进口。支持先进技术装备进口,落实项目引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等优惠政策。积极对接上海进博会,扩大优质消费品、防疫物资和民生产品进口,支持建设进口商品展销中心,打造进口消费品集散中心。发挥空港水果、冰鲜水产品和海港肉类、粮食等进口指定口岸功能作用,扩大进口规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金陵海关、禄口机场海关、新生圩海关,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十二)加快建设跨境电商综试区。完善工作机制,全面促进政策落实。积极争取国家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税收政策,支持跨境电商出口企业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方式办理报关手续,支持综保区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加强机场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提升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能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税务局,金陵海关、禄口机场海关、新生圩海关,溧水区政府,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十三)创新发展国际服务贸易。大力拓展软件信息、生物医药、研发设计等高附加值服务贸易。建设数字服务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完善服务贸易统计评价体系。全市服务进出口总额年增长10%以上。重点培育发展20家以上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服贸企业,建设10家以上服务贸易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文旅局、卫健委)

  (十四)优化外贸企业政策服务。支持企业申请海关高级认证资质。支持企业加入市级中小企业统保平台,扩大短期出口险覆盖面,争取率先开展进口预付款保险业务。支持企业对接进出口行、国开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获取政策性融资支持。推动更多中小企业通过专业融资平台开展融资。完善外综服试点企业出口退税资金池政策,创新融资方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金融监管局,金陵海关、禄口机场海关、新生圩海关)

  四、全面提升招商引资实效

  (十五)围绕产业地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精准招引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地标产业项目,重点引进知名跨国公司、行业领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重大高科技项目及国内企业海外并购回归项目。以自贸区、开发园区为主战场,瞄准核心技术和关键环节,加快引进重点产业链相关企业,推动上下游企业和关联企业集聚。大力引进区块链、数字经济等企业项目,强化重大项目推进与服务,确保早注册、早开工、早投产。(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省级以上开发区)

  (十六)精心策划组织重大招商活动。创新招商活动组织方式。重点办好创新周、金洽会、新能源汽车供应链创新大会等重点活动。策划组织境外专题招商活动。组织开展进博会、软博会、智能制造大会等专业展会招商,吸引更多境内外企业投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投促局、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

  (十七)坚持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加大科技型企业招引力度。通过吸引领军人才、瞄准前沿技术、聚焦核心产业、推送市场资源、优化融资等方式,探索集人才、技术、产业、市场、资本于一体的集成式招商模式。支持建立以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为主导的招商组织架构,鼓励成立区域招商联盟和招商引资智库,提升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投促局、科技局、工信局,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省级以上开发区〕

  五、推动对外经济合作稳步发展

  (十八)支持企业加强跨国创新合作。支持企业参与国家对外援助项目,确保对外承包工程走在全省前列。支持有条件企业开展海外并购,开展产业联合、品牌提升和技术创新。支持企业通过股权投资、联合投资、技术合作等方式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力争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综合指数进入全省前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金融监管局)

  六、加快推进平台载体开放创新发展

  (十九)加快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支持开发区优化运行机制,创新运营管理模式。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以实绩为导向的差异化薪酬激励机制。加快开发区产业创新升级,打造一批特色化产业地标,提升全球创新资源集聚整合转化能力。支持溧水、浦口经开区等申报国家级开发区。推动绿色集约发展,提升产城融合水平,鼓励建设智慧园区、特色创新园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科技局、人社局、规划资源局,市委组织部、编办,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省级以上开发园区)

  (二十)提升综保区开放发展水平。支持综保区率先复制自贸区开放创新举措,深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简化非报关货物进出区管理便利流转。支持区内企业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保税检测和全球维修业务,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加快推进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打造国际物流分拨中心。支持江北地区申报综合保税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税务局,金陵海关、禄口机场海关、新生圩海关,溧水区政府,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七、全面优化提升口岸服务功能

  (二十一)大力提升口岸通关效率。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应用,主要业务实现全覆盖。相比2017年,到2020年底,集装箱进出口合规成本降低一半;到2021年底,整体通关时间压缩一半。推广提前申报、并联办理、容缺受理、绿色通道及24小时自助政务等模式。加快推进查验监管设施信息化升级改造。落实完善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查验机制,推进全流程无纸化。加快推进关税保证保险和税费自报自缴制度改革。加快时效性商品通关速度,开展口岸通关时效评估。推广检验检疫监管第三方采信制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口岸办),金陵海关、禄口机场海关、新生圩海关、南京海事局、南京边检站、南京港边检站,南京港集团〕

  (二十二)加快建设全国服务最佳机场。完善高铁、机场换乘服务体系,加强南站地区引导标识,拓展辐射服务范围。建设中航信系统平台,争取开通更多国际航班值机业务。推进24小时直接过境旅客和直接往返机组免办边检手续政策落地实施。进一步优化口岸通关流程,打造智慧机场,提升区域航空枢纽功能。〔责任单位:东部机场集团,市商务局(口岸办)、发改委,禄口机场海关、南京边检站〕

  八、营造更具竞争力的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

  (二十三)加强开放型经济组织领导。发挥市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跨地区、跨部门重大规划和事项,促进产业政策、贸易政策、投资政策良性互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开放型经济考核工作力度,纳入市统一综合考核。(责任单位:市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十四)促进贸易融合创新发展。申报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全面提升新街口商业中心、夫子庙步行街国际化水平和区域辐射力。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打造“夜之金陵”商业地标。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重点培育1—2家经营规模超1000亿元的全球供应链领先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政府)

  (二十五)大力提升城市国际知名度。加大对外宣传统筹推进力度,强化特色文化资源整合创新、城市营销和品牌宣传,扩大国际传播与交流合作。鼓励重点展会项目积极申报UFI认证,招揽纳入ICCA统计的国际会议项目来宁举办。主动承接国家层面活动和会议。(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贸促会、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