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南京市技术市场促进条例》,今天就要正式实施了。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实施,将给我市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的形成带来良好的机遇,将对我市技术市场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它是我市解放思想的又一成果。
早在本届人大换届后不久,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朱善璐到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时就充分肯定了《南京市技术市场促进条例》这个立法的选题,他指出:“技术市场方面的立法,既是科学发展,又是创新驱动。立法要紧紧围绕着需要,需要紧紧围绕着发展。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可以标准高一级,行动快一步。南京要走在全省甚至全国同类地区前列,立法就应该走在全省和全国同类城市前列。拟定立法计划,在保障科学发展和保障南京营造一个创新的环境方面,力争在华东地区、甚至全国范围内走在前列,出一点有南京自己特色的地方法规。”现在可以说,这部地方性法规的酝酿立项、审议制定和出台过程,充分体现了人大工作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体现了人大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实现了市委对人大工作在“科学发展、创新驱动”上要有新建树的要求。
《南京市技术市场促进条例》一改以往地方性法规侧重于“管理、规范、制约”的做法,着重体现“促进、鼓励、支持”技术市场发展的精神,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并实施本地区技术市场发展规划,引导、促进建立各类技术市场。对在技术市场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及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同时鼓励设立各类技术交易服务机构,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技术交易咨询、技术评估、技术经纪、技术信息等服务活动。《南京市技术市场促进条例》的颁布实施,架起了技术出让方、受让方、交易服务机构三者之间的“桥”,解开了以往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一些“结”。人大常委会在科技立法工作中由虚到实、由管理到支持转变,必将有力地促进更多的技术进入市场,促进科技与经济的“联姻”。
来源: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