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和社会科学规划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联系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市社会科学院,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二)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市新闻及出版等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对市广播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和南京日报报业集团、南京广播电视集团、南京出版社等部门和单位在方针政策和重大宣传、出版工作方面实施指导;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网络新闻宣传工作;对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三)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工作和精神产品的生产,指导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联系市文化局(文物局)、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代管市文学艺术联合会,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四)负责规划、部署全市性的宣传思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市社会宣传工作;承担市委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领导市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五)负责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承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全市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市重大对外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外宣品的制作;承担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受市委委托,与市委组织部共同负责考察了解宣传系统各单位市管领导干部,并提出任免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宣传系统二级局单位的副职及助理人选进行考察了解,征求市委组织部意见后,负责其职务任免;负责审批重要舆论岗位的处长和主持工作副处长的任免;协助管理区县委宣传部长;组织和指导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文化系统知识分子和老干部工作;负责全市新闻出版和企业政工专业职称评审和岗位培训。
(八)负责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党的工作归口管理工作,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开展党的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等相关工作。
(九)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方针,并提出政策性建议;指导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政策、法规;从宏观上指导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发展有关文化产业、推进各项改革;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