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探索和指导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主管全市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研究和指导党员队伍建设;负责规划、指导和协调党员教育工作;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全市党的建设面临的理论和现实问题。
(二)提出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和指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负责、指导全市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承担协调省及国家有关部委(公司)管理驻宁大型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具体事宜。
(三)从宏观上研究党的组织工作政策法规,负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宏观指导工作;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四)研究制订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组织落实对中青年干部的培养、选拔和锻炼工作。
(五)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宏观指导全市知识分子工作;联系优秀专家和中青年拔尖人才,抓好科技干部队伍建设。
(六)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干部教育工作;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以及组织部门负责人的教育培训。
(七)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市委和上级组织部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负责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和市委管理的干部的监督,承办有关干部问题的审查和调查核实工作。
(八)管理市委老干部局;制订或参与制订退(离)休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退(离)休干部工作。
(九)承办市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