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重要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编纂工作,编写南京地方党史。
(二)编辑出版发行重要党史书刊,开展党史宣传教育。
(三)规划、部署全市的党史工作,组织协调党史资料的征编和党史专题研究工作。
(四)指导市有关部门和区县党史工作部门开展党史征集、编纂、研究和宣传利用工作,培训党史工作业务骨干;组织党史工作经验交流和党史学术活动,评定党史部门科研成果,推动南京地方党史研究。
(五)负责本市革命纪念场馆联络和业务指导工作;参与重大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纪念活动的组织工作。
(六)指导、联系有关挂靠的学术性社会团体的工作。
(七)完成市委和中央、省委党史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